一. 所有人精诚团结,认真负责,互相协作,以场为家。
二.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不得无故旷工,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。工作中懒散人员经发现按情况处理。
三. 有急事或特殊事项,必须先请假,且待经批准方有效,否则按旷工处理。
四. 严格遵守兽医检疫制度,任何外来人员、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场区,禁止购买或携带畜禽进入生产区域。
五. 所有人员服从场长的统一安排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。在各负其责,工作分工的基础上互相帮助,密切协作。
六. 自觉维护羊场利益,保持羊场的公共财产,不允许擅自处置或侵占羊场财物。
七. 鼓励对羊场的经营管理和技术环节提出合理化建议。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予以奖励,严禁私下发表不利于羊场形象,不利于团结的任何言论,如发现,场部会做出相应的处理。
八. 服从技术指导,认真学习和总结科学养羊技术,使羊场的饲料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。
九. 专业人员或有关技术助理人员,要做到责任到位,及时处理山羊生产中的技术问题,对于有关病历,尽量做到跟踪治疗,从某病历抓起做好防治工作,以场为家,切实把羊场的利益与自身的利益结合在一起。
十. 所有人员的收入与羊场总体效益挂钩,实行目标责任制,羊场总体效益超出预定目标,将对所有职工进行相应的奖励。
十一. 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工作考核,无故缺考或考核不及格者,将调离岗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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